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
1、在城区党工委、办事处的领导下,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、政策,省、市、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、部署及综治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。
2、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,制定本单位综治工作年度计划,对本单位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,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。
3、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、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,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、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、妥善处理、挽回损失。
4、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,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,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。
5、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、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。
6、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一票否决权”制度。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
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,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信息报告制度
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、信息员收集情况,并采取针对性措施,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,多方收集情况,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,在做好工作的同时,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。
2.学习例会制度
没有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,一是总结前期工作,组织学习上级文件、政治理论、法律法规等;二是分析治安动态、不安定因素,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;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。
3.矛盾纠纷化解制度
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,做到“小事不出居民区,大事不出社区,矛盾不上交”。
4.归正人员帮教制度
摸清本地区“归正人员”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,因人而异,组织帮教力量,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;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,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、走上正路。
5.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
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,建立法制宣传栏,健全法制教育阵地;结合本地实际,利用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,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。
6.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
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,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管理好流动人口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并登记注册。
7.安全防范制度
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,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,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,做好执勤记录。
8.台账、档案制度
建立台账制度,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,矛盾纠纷化解、帮教工作、流动人口、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,及时登记,及时归档,实行规范化管理。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,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,报表与实际相符。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
一、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
1、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,并建立治安员档案。
2、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、会议、考勤、考核奖惩。
3、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,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。
二、巡逻制度
1、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。
2、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,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
3、预防、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,及时提供线索。
三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
1、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、有计划、有内容、有时间、有记录。
2、学习《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》、《宪法》、《婚姻法》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。
3、开展“法律进社区”活动。
四、国家安全防范制度
1、认真贯彻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保密法》宣传教育,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。
2、加强社区安全“联络员”队伍,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,会议制度,工作情况报告制度,提高“反渗透、反窃密、反策反、反破坏、反心战”意识。
五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
1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。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,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。
2、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,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。
3、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
六、流动人口管理制度
1、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、造册。
2、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。
3、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。
七、出租房屋管理制度
1、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。
2、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。
八、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
1、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,有情况及时上报。
2、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。
3、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。
九、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
1、及时掌握社区的.各种矛盾纠纷,有情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。
2、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内部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。
3、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,化解不安定因素,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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